业务简介
进口信用证是指银行依照开证申请人(进口商)的要求和指示向受益人(出口商)开具的,在一定期限内,凭议付行/寄单行寄来的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全套单据,按照信用证条款对外付款的书面承诺。
适用范围
与境外出口商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的,有自营进口权且资信良好的企业。
申请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地位,且有进出口业务经营权;
2、企业经营情况稳定,具有偿付能力,且进口货物为企业经营产品;
3、在本行的结算付汇历史中无无故迟付、拒付、纠纷或其他违约情况;
4、符合国家外汇管理局对进口企业的名录管理及进口商品限制管理要求;
5、在本行开立人民币和外币账户;
6、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7、能够按照本行规定交付保证金或提供符合本行要求的担保。
办理流程
1、企业提出开证申请,向我行提供贸易合同以及进口开证申请书;
2、我行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制作信用证草本给企业进行信用证条款确认;
3、与归属机构落实备付款项,签订开证合同、保证金协议或担保合同,缴纳保证金,进行用信审批;
4、我行正式对外开立信用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