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简介
出口信保融资是指我行对已向保险公司投保出口信用保险的出口贸易,凭出口商提供的商业单据、限额审批单、保险单、三方协议等有追索权地向其提供一定比例的应收账款融资,并以货款收入作为还款来源的短期资金融通业务。
适用范围
1、出口商履约能力强,经营情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2、保险公司已承保的OA、D/P、D/A项下有追索权的融资业务。
申请条件
1、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地位,且具有进出口业务经营权的企业;
2、申请人出口货物为企业经营产品,在出口地区有稳定的销售市场;
3、在我行开立结算账户,与我行有长期稳定的信贷合作关系,无拖欠我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本息、逃废债务等不良信用记录;
4、国际结算信用记录良好;
5、与贸易项下进口商建有长期、稳定的进出口合作关系,且进口商在我行的结算收汇历史记录中无迟付、拒付、纠纷或其他违约情况;
6、出口商应符合国家外汇管理局对进出口企业的名录管理要求。
办理流程
1、客户向保险公司投保出口信用险,由客户、保险公司和我行签订《三方协议》,并将保单和限额审批单副本交给我行;
2、向我行申请并取得出口信保融资授信额度;
3、与我行签订贸易融资合同;
4、货物出运后向我行提交商业票据申请办理融资,我行审核单据后,在额度内发放融资款项;
5、出口商需要求买方按照我行指定路径付款;
6、出口商收到货款后应立即归还相应的融资本息和费用;如到期未收汇或部分收汇的,客户视具体情况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