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简介
进口押汇是指本行在收到信用证单据并审核无误后,应开证申请人申请,在延用开证担保条件及授信额度、且足以覆盖融资敞口的情况下,向申请人提供的短期资金融通,用以支付该单据项下款项,申请人到期偿还本行融资款项。
适用范围
企业临时资金短缺,无法缴足全额付款资金,经向银行申请并获得批准后,由银行代为垫付款项给国外银行或出口商,并在规定期限内偿还银行本息。
申请条件
1、已在本行申请开立进口信用证,且信用证为非全额保证金开立;
2、与本行有长期稳定的信贷合作关系,无拖欠本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本息、逃废债务等不良信用记录;
3、信用证项下单据经本行审核无不符点,单证一致、单单一致;
4、虽有不符点但开证申请人及本行均同意接受。
办理流程
1、企业申请办理进口押汇,向本行提供相关单据;
2、归属机构对企业进口商品、货款回笼、销售周期等内容进行调查;
3、我行审核通过,发放融资款项;
4、企业到期归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