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简介
我行为客户提供的人民币与外汇之间的买卖业务。
适用范围
符合国家外汇管理有关规定,具有结售汇需求的境内企业法人客户。
申请条件
1、依法核准登记,具有经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足以证明其经营合法性和经营范围的有效证明文件;
2、在我行开立人民币及外汇账户;
3、货物贸易项下应具有进出口经营资格。
办理流程
1、客户向我行提交结售汇业务所需的相应业务单据和有效凭证;
2、我行审核符合外汇管理规定后,即期结汇业务由我行买入外币,付给客户等值人民币;
即期售汇业务由我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并根据即时汇率收取等值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