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于2016年2月19日以公告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6年3月11日在本公司三楼多功能厅召开。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6年3月11日上午8时30分
2、召开地点:本公司三楼多功能厅
3、会议表决方式:现场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本公司董事长宋建明先生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132人,代表1,681,823,272股,占本行总股本84.07%;其中,有表决权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122人,代表1,429,633,818股,占本行总股本71.47%,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层出席了会议。
三、会议审议并通过下列报告和议案
(一)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关于本行2015年度财务决算方案的议案;
(四)关于本行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五)关于本行2016年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六)关于延长首次公开发行境内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及授权方案有效期的议案;
(七)关于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说明及拟采取填补措施方案的议案;
(八)关于修订本行《章程》的议案。
四、律师出具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经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如下: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三月十四日
注:因上市需要,根据相关规定,2015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不分配,不转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