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3月25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博时弘康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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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简称 |
博时弘康18个月定开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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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主代码 |
0040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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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运作方式 |
契约型开放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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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7年3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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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名称 |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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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托管人名称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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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依据 |
《博时弘康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博时弘康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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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
博时弘康18个月定开债A |
博时弘康18个月定开债C |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
004034 |
004035 |
2、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
证监许可[2016]246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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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募集期间 |
自2016年12月23日 至2017年3月20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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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资机构名称 |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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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
2017年3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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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
7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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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额级别 |
博时弘康18个月定开债A |
博时弘康18个月定开债C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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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元) |
214,900,866.86 |
11,799,305.56 |
226,700,172.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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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元) |
77,871.97 |
7,890.38 |
85,762.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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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份额 (单位:份) |
有效认购份额 |
214,900,866.86 |
11,799,305.56 |
226,700,172.42 |
利息结转的份额 |
77,871.97 |
7,890.38 |
85,762.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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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214,978,738.83 |
11,807,195.94 |
226,785,934.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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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 |
认购的基金份额 (单位:份) |
0.00 |
0.00 |
0.00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0.0000% |
0.0000% |
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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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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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 |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
99.43 |
31,007.02 |
31106.45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0.0000% |
0.2626% |
0.01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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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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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
2017年3月24日 |
注:(1)本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未持有本基金;
(3)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未持有本基金。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本基金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除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基金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含该日)进入开放期,开放期的期限为自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含该日)五至二十个工作日,具体期间由基金管理人在封闭期结束前公告说明。
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需依据《基金合同》暂停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下一个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基金管理人有权合理调整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办理期间并予以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在每个开放期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3月25日